請於2014年10月9日,把你的本地私人信件投進任何一間郵政局內的「郵遞傳情日」特別收集箱。 投遞安排和條款
- 本地私人信件須以個人名義寄給一名收件人,並寫上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和本地地址。
- 每人只限免費投寄一封本地私人信件。
- 信件須放於信封內或以明信片形式投寄,並符合以下條件:
- 如使用信封,請確保信封須妥為封好,信封末端開口的信件概不接納;
- 大小上限為167毫米 x 260毫米,下限為90毫米 x 140毫米;以及
- 厚度不少於0.25毫米和不多於7毫米。
- 信件重量以30克為限。
- 信封面/ 明信片須註明「私人信件」及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
- 信封背面或明信片底須註明寄件人的姓名和地址。
- 信件可在2014年10月9日在全線郵政局(包括兩間流動郵政局)櫃位的營業時間內投進特別收集箱。
- 投進上述特別收集箱的信件將加蓋「郵資已付」日戳。
- 信件將於2014年10月9日處理,按照香港郵政所訂有關本地投寄信件的服務承諾,信件將於2014年10月10日派遞。
- 在「郵遞傳情日」獲免費郵遞的郵件並不包括掛號郵件、記錄派遞郵件、「易送遞」郵件和「本地郵政速遞」郵件。
- 宣傳品,例如直銷函件目錄或商業推廣物品概不接受投寄。
- 信件如不符合上述規定條款,可能不獲受理或須繳付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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