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erMaMa.com 講究媽媽

講究媽媽 TalkerMaMa.com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0

收聽

0

聽眾

2136

主題
帖子
4369
積分
20662
媽幣
3221
樓主
發表於 2014-7-17 13:07:20 | 查看: 1295 | 回復: 1 |
台灣新北市一名彭姓初生女嬰,因出生時體溫低於攝氏36.5度,院方違規使用電熱毯,致其下半身遭燙傷起水泡。新北市衞生局調查,認定1名護理人員有疏失,處分停業,至於停業多久仍待研議。

新北市衞生局今上午對涉事的樂寶兒婦產科醫院負責人與該護理人員進行約談,院方表示院內僅有2條電毯,若發現新生兒肛溫低於攝氏36.5度,就會使用烤燈進行保溫,發現體溫仍未提升,才會將電毯調至攝氏45度並使用15分鐘,不知道電毯是禁止使用於嬰兒。

衞生局調查,該護理人員使用烤燈後,未測量嬰兒體溫是否回溫,僅用使觸碰嬰兒胸部後,隨即使用電熱毯並造成燙傷,將依違反《護理人員法》對該護理人員處以停業處分,另診所未督導護理人員依法執行業務,以違反《醫療法》最高可處以25萬元新台幣(約6.4萬港元)。

衞生局強調,今年度醫療機構督導考核將加強查核醫療院所是否使用電熱毯替嬰兒保溫,避免再有嬰兒燙傷事件,提醒使用醫療器材前務必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充分了解醫療器材的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及注意事項,以免發生不良反應及效果。

帖子
4369
積分
20662
媽幣
3221
沙發
發表於 2014-7-17 13:07:32 |

太唔小心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隱私政策|免責聲明|Archiver|TalkerMaMa.com 講究媽媽

GMT+8, 2024-9-8 07:43

Powered by Sunkingdom Studio

回頂部